首届中国百位著名书画家知识产权文化题材优秀作品展暨“中国知识产权文化大使”推选活动通知
为了在全社会更广泛地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加强对我国书画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我国书画产业的创新发展,促进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对外交流,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国文联书画艺术交流中心拟联合开展“中国知识产权文化大使”推选和“中国百位著名书画家知识产权文化优秀作品展”活动。
一、展览时间地点
展出时间:2008年4月20日至4月26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
展览地点:国家知识产权局多功能展厅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承办单位:北京中联古今书画艺术品有限责任公司
艺术指导单位:中国文联书画艺术交流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和合画院
中国新闻国际出版社
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杂志社
三、组委会机构
顾 问:杨汝岱 柴泽民 贾若瑜 王诚汉 文怀沙 沈 鹏 刘精松等
组委会主任: 田力普
组委会副主任:林炳辉 邱长海
秘 书 长:甘绍宁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韩秀成
副主任:朱 宏 吴 寒
组委会委员:(排名不分先后)
赵望进 杨良民 林剑冲 翟品善 何学斌
王百岁 仇庆林 张文华 赵道珍 王汉民
办公及接待组:曾玉轩 钟 强 杨粼波 蔡卫平
编委会:陆 迎 李长庆
外联部:吴寒(兼) 孙萍萍
三、活动内容
(一)百位著名书画家知识产权文化题材优秀作品展览;
(二)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有关单位的领导为获得“中国知识产权文化大使”称号的书画家颁发荣誉证书;
(三)荣获“中国知识产权文化大使”荣誉称号的书画家代表现场笔会。
四、组稿细则:
(一)组稿对象:
中国书协、美协及各省书协、美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国家及各地区画院院长;各美院教授及艺术院校优秀学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艺术家;各画派当代实力派艺术家及各地区有影响力的名家。
(二)活动细则:
本次活动系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为了保证本次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对知识产权的尊重,特对参评作品要求如下:
1、送评作品限1~2幅,要求内容积极健康,主张艺术的继承与创新,并能体现作者艺术造诣的作品,谢绝应酬之作。
2、作品尺幅:不小于四尺整张,欢迎大幅作品应征。篆、草书等以及有特别内涵意义的作品需另附文字注释。
3、截稿日期:2008年3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参展作者在寄作品同时需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附艺术简介等相关资料,近照,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4、评奖办法:本展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设定知识学术性活动,展出100件。由评委会对所有作品进行初评和终评,并从100件入展作品的作者中评选“中国知识产权文化大使”。
5、当选为“中国知识产权文化大使”作者,赴京参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及相关单位领导颁发奖杯;参展和入选作者统一颁发证书,入选作者可获得申请加入中国文联书画艺术交流中心条件之一,未入选作品一律退稿。
6、特邀部分获奖艺术家赴京出席活动开幕式,并参加知识产权题材宣传及笔会活动。
7、参展作品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藏,颁发收藏证书。
8、所有参展作品,统一编辑、出版优秀作品专刊,向国内外相关机构和重要人士赠送,参展作者均获赠专刊一册。
9、参展作品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展览结束后,于北京翼云斋将入选作品进行“国家知识产权文化题材优秀作品展”。
10、组委会对参展作品有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方案各项规定。
统一收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小翔凤二号院 中国文联书画艺术交流中心
邮编:100009
电话:010-66174127
联系人:吴 寒 1358177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