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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奖项“砍”掉2/3

信息来源:扬子晚报 王婷
2008年12月08日
 

  奖项数量“砍”掉三分之二、与首届中国美术奖合并评选、评委由“专家库”滚动抽取产生、展览组织机制有了新变化……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将呈现出与以往十届展览大不相同的新方法。这是记者近日在杭州举行的“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华东地区筹备工作调研会”上获悉的。中国美协副主席许江、施大畏等和中国美协展览部研究部以及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上海市的美术家协会领导和美术家代表50余人一起参与了议题讨论。

  第十一届全国美展的举办年份为2009年,恰逢建国60周年和中国美协成立60周年,这一特殊的背景决定了这不仅是展示近5年来我国美术创作成果的盛会,也将是一场对中国美术大繁荣大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大检阅”。

  全国美展是国家级的美术综合大展。在上一届(即第十届)全国美展中,共评选出金奖18件、银奖73件、铜奖199件、优秀奖307件,共计597件获奖作品。而第十一届全国美展的奖项数量拟在此基础上“砍”掉三分之二以上,获奖数额已确定为160个。中国美协专家对此表示:“第十一届全国美展的含金量肯定是很高的,因为评奖更严格,数量更稀少了。”

  依据《全国性文艺新闻评奖管理办法》和中宣部“批复”精神,第十一届中国美展拟和明年进行的首届中国美术奖合并评奖。中国美术奖设“创作奖”、“理论评论奖”、“终身成就奖”三个子项,其中的“创作奖”就是第十一届中国美展评选出的金、银、铜、优秀奖,获奖数为160个。考虑到历届全国美展获奖作品展的规模,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可能会将160个获奖作品和约340件其他优秀作品统称为“获奖提名作品”,共同参加在北京的获奖作品展。

  以往对全国美展评委会组成的意见主要集中在评委人选较为固定、年龄老化等问题上,第十一届全国美展的评委会拟分为三部分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评委会,展区评委会,总评委会。此外,从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开始,全国美展的展览组织机制也将有新调整,由原来的文化部和中国美协共同主办,调整为由中国文联和中国美协共同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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