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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信息来源: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部
2008年03月10日
    云南是我国西南国门,自然资源富饶,生态环境优越,少数民族众多且历史悠久。当中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巨大成果,历史进入一个繁荣时期.云南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环境优势,有待科学开发,需要广大文艺工作者将浓厚的文化底蕴,积极乐观的拼搏精神,健康祥和的文明财富奉献给这片拥有众多少数民族的地区。在党中央“西部大开发”的号召下,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西部十二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共同协办,并轮流承办的“中国西部大地情美术大展”是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西部各省、市、自治区举办的大型全国性美术展览活动。今年将以云南的地域特色为主题,希望全国的美术工作者以艺术的视角与独特的表现形式,展现云南的魅力,团结各族人民创造一个绿色,和谐,现代的美好家园。现将“第五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云南省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西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贵州省美术家协会

       陕西省美术家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甘肃省美术家协会

       青海省美术家协会

二、展出时间:2008年12月25日

三、展出地点: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四、展览组织委员会:

  顾 问:靳尚谊刘大为 张田欣 高 峰

  主 任:吴长江 尹欣 郑明 副主任:戴志祺 麻卫军 郝 平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井汉升 邓维东 李昂 李春华 杜 军 宋鸣 周荣生 雷波 赵振川 罗中立 钱来忠 莫建成 崔俊恒 韩书力

  秘书长:郝 平(兼) 杜军

   副秘书长:李春华

  展览办公室主任:刘天宇 毛杰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王无忌

五、评审委员会: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六、作品征集:

  1、全国范围(含港、澳、台地区)。

  2、凡以中国画、油画形式创作的山水、人物、风景、花鸟、静物画作品均可参展。中国画:(无需装裱)宽、高不超过1.8米。油画:作品每幅规格(加外框)宽、高不超过1.8米。

  3、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写清作者姓名(笔名无效)、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以及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4、本展览收取作品参展费(含退件费):中国画每件100元、油画每件150元。海外作者收取作品参展费每件50美元。

  5、展出作品约250件。

  6、作品请妥善包装,包装损坏概不受理,并用挂号邮寄,以免遗失。

  7、征集作品时间:2008年9月1日至2008年9月25日

  8、组委会办公室:昆明市翠湖北路25号云南省美术家协会。

  9、收件人:范瑞芝?收件处联系电话:0871-5171657。

  10、收件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71号·昆明市博物馆,邮编:650041。

  11、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ZL.CN(中国美协展览部网站)查询。

七、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和所有权。

八、奖励:

  1、本展览设金、银、铜、优秀作品奖。金奖4件,每件奖金15000元;银奖6件,每件奖金10000元;铜奖8件,每件奖金8000元; 优秀作品奖30件,每件奖金5000元。

  2、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3、所有获奖作品(含金、银、铜、优秀作品)作者均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美协的条件之一。

  4、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九、退件和收藏:

  1、凡获金、银、铜、优秀奖作品由展览组委会收藏。颁发奖金后不再支付收藏费。

  2、凡入选作品由组委会支付稿酬油画每件2000元(人民币)、中国画每件1800元(人民币),不再退件。未入选作品一律退回给作者。

十、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第五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组织委员会

                             200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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