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响应党的十七大号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提升国民的文化艺术素养和审美趣味,展示我国人民构建和谐生活的精神风貌,鼓励全国油画家积极参与和谐家园的建设,关注和谐社会的发展,让油画真品走进百姓家庭,中国美协《美术》杂志社与上海大东方当代艺术中心联合举办“2009大东方当代油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美术》杂志社
二、 协办单位:上海美术家协会
三、 承办单位:上海大东方当代艺术中心
上海意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四、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靳尚谊、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施大畏
副主任:尚 辉、张文华(兼秘书长)、 林汝琴
委 员:(按姓氏笔划排列)王中一、朱乃正、全山石、孙为民、闫 平、李 昂、李 磊、李向阳、 吴长江、杨飞云、妥木斯、 沈尧伊、邱瑞敏、宋 鸣、陈 琪、张文华、尚 扬、尚 辉、周长江、林汝琴、施大畏、俞晓夫、徐芒耀、栾 江、谢东明、靳尚谊、
詹建俊、雷 波
五、 展览办公室主任:王中一、 栾 江
六、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美术》杂志社聘请专家组成
七、 展出日期:2009年4月20日——5月8日
八、 展出地点:上海大东方当代美术馆
九、 评 奖:由评审委员会终评出优秀作品60件,奖金:每件(人民币)12000元(税后),入选作品280件,每件稿酬(人民币):5000元(税后), 以上作品将在《美术》杂志上选登发表。入选作品、获奖作品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作品不退。
十、 颁 奖; 组委会向入选作者颁发入选证书、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十一、优秀作品与入会资格;该展评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在申请加入中国美协时具备参加一次全国大展资格。
十二、出版画集:画展将出版精美画册《2009上海大东方当代油画作品集》,所有参展作品将被收入其中,凡入选作者、获奖作者均可获赠一册。
十三、参展要求:凡2007年以后创作的油画作品,以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成就为主题,内容健康向
上,规格不小于40cm×60cm的作品,均可参展。
十四、展览举办:举行盛大开幕式暨颁奖典礼、画册首发式,特邀中国美术名家、文艺界领导、知名人士出席。举办“2009上海大东方当代油画作品集”系列研讨会。
十五、 本展览收取作品参评费人民币50元。
十六、收件时间:2009年2月1日——10日收作品照片(不小于8英寸)进行初评;3月20日——3月26日收作品进行复评(以收到当地邮戳为准)。送件作品背面请写明作者姓名、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需自行装裱,妥善包装,挂号邮寄,以防邮寄中破损丢失,由此不慎造成的作品损失作者自负。
十七、收件地址:上海大东方当代艺术中心(上海市南汇区新场镇沪南公路7518号)“2009中国上海大东方当代油画作品展”办公室。
邮编:201314 联系电话:021-58174888 021-58170301 邮政汇款地址同上
十八、 参选作品照片均不退还,落选作品原作在画展开幕后一个月内退回。
凡送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上述各项规定。
注:北京咨询电话:010-65068966
中国美术家协会《美术》杂志社
200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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