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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湘潭)齐白石国际文化艺术节”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信息来源: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1年07月02日
 

  为展现中国画在新世纪,新时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艺术风貌,弘扬中国画立足传统,走向现代的艺术精神,让更多的艺术家积极投身于当代中国画创作中来,同时展示湘潭壮丽的独特风景,提升湘潭文化的内涵,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在湖南湘潭举办第三届中国(湘潭)齐白石国际文化艺术节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湘潭市人民政府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张 海
主 任:吴长江 赵长青 陈三新 史耀斌
副主任:刘 健 陈洪武 周巧艺 苏健全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康强 朱训德 齐良末 齐展仪 齐由来
向世聪 何满宗 杨铁桥 杜 军 杜月意
旷小津 吴震启 罗江华
办公室主任:杜 军 杨铁桥
办公室副主任:李 伟 陈小奇
展览编辑:董竟成
三、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 展出日期:2011年11月29日—12月8日
五、展出地点:齐白石纪念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30件,入选作品120件。
七、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优秀作品30件(收藏费8000元/件);入选作品120件(收藏费4000元/件)。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作品收藏本着作者自愿的原则)。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九、 送件要求: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张,横竖不限。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 9月2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董竟成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79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 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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